那么,面对叛逆年龄段的孩子,作为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究竟该怎么做呢?
13岁孩子出走急坏家人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龙南公安分局社区二队副大队长姜鸿鹏介绍,他们在事发当晚8时许,接到走失孩子家长求助,得知当天下午,孩子从让胡路区昆仑副食一家舞蹈学校走失,男孩身高1.6米,身穿黑色短袖、黑色短裤。
由于涉及孩子,大家都怕发生危险,所以接到这个警情后,副大队长姜鸿鹏特别着急,立即向领导汇报,还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希望能够发现孩子离开时的轨迹。
然而,事非人愿,进展并不顺利。“我们对事发地及周边的监控录像进行了调取,起初并未发现什么异常,经过一段时间的查找,发现孩子一个人从一处小门走出,可接续监控录像处于空白。”副大队长姜鸿鹏说。
随后,民警和孩子家属兵分多路,对周边小区进行走访,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遛弯老人发现孩子踪迹
而民警们整夜没有休息,一直工作到凌晨4时许,才回到单位眯一会儿。
得知此事后,龙南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成功把孩子接回了公安机关,并立即与其家人取得联系,把孩子交到了其父母手上。
那么,这名13岁的孩子为何会走失呢?
7月29日上午,孩子的父亲将一面写有“遇难献真情、助人见高风”的锦旗,送到了民警手中,表达对民警帮助其找回孩子的感谢之情。
所以,一定要引起家长们的重视。
聪明父母要起示范作用
现在的孩子都很聪明,且小的时候特别喜欢模仿大人,一家人晚饭过后,可以陪孩子外出运动、玩耍,也可以跟孩子看看书、讲讲故事或做些游戏。
从您的所述中,我了解到您还是有一个能操持家务的贤惠的妈妈,一份能有收入并且每日接触到少年阳光板心灵的工作,一个还算得上完整的家庭。
您不能算是悲剧,因为还有千千万万比您更加凄凉的人的生活,请您坚守本心。
回首过去,您不是坚持下来了么,不要因为他人的经历而对自己失去信心,对未来渺茫。
生命贵在坚持,因为您还没有等到那个机会,人人都是这样,有人的机会来得早,有人会晚一些。
在这里我给您提一些小小的建议。
您应该不断的完善自我,丰富心灵,多于父母家人沟通,向他们表达你对他们的期望与你的努力和付出。
您应该用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面对工作,面对每一天升起的新的太阳,面对每一张稚气的笑脸。
您应该学会从根本找出父亲酗酒的原因,与他坦诚的交流,化解心中的矛盾,用心去理解宽容家人。
您应该用于挑起家庭的重担,但是也要学会为自己减压,学会放松。
你可以试着在一次或者多次的良好的谈话后向父亲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让他重拾父亲的责任与感受。
不要放弃家庭,因为家是您的出发点与归宿。
不要离开家庭,因为你这是在害你的妈妈,因为你的离开,将所有的重担都压在她的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多于他人沟通,排解内心的忧郁。
相信自己,不拿自己与他人做过多的比较,自己就是自己,坚持自我,坚持本真。
相信您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加油。能理解你的心情,辞掉换个工作也不好找,你也是入编的人了。我也是老师,你可以去利用在编的空暇时间考一考公务员,你想好好干,劳累而且收入微薄的工作老师确实是天底下辛苦,可是家庭没有什么背景,你笔试成绩那么好。你现在要好好想一想,这也是别人所学不来的,你要先把自己搞好才能去拯救家庭别把自己的不如意和人的长处相比,那样啥时都不会快乐的。有些地方的老师待遇不行,但有些地方与公务员无异,世界会变化的。不会一成不变的。想离开这个世界和遁入空门的想法都是不可取的。想办法改变一下,难道我们上学的只是知识,难道就没有长一点本事吗?
因老师原因,造成孩子离校出走,在外流浪12天,责任谁承担??
可以以侵犯人格权、健康权为由将学校及老师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院。因为学校是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从学校走失说明学校未尽到监护责任;另外,学校老师有长期羞辱孩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孩子的人格权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并由此造成了孩子出走,及精神上的疾病所以学校和老师负主要责任。
建议带孩子做一下精神鉴定,确定孩子精神上的伤害程度,并在学校中了解老师羞辱孩子的确切情况,这些都是诉讼中法官判案的依据。该案件老师具有主要责任
学校负有连带责任
当然家长的教育也不对,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泽校费可以退回在校期间,故属于你与学校签定的合同范围之内,所以学校有责任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关键是现在你的儿子是离家出走,所以造成的实际损失很难认定,另外责任分配上你们家长也有一定责任,毕竟是监护人,而这个事件因果关系链来看,学校也不会承担全责.
现在关键是认定损失,,,然后和学校提出,必要的时候可以诉讼,但择校不能退回当然有责任了,找个媒体暴光一下!!!或者找学校领导解决我明白那个学生的心情~哼~还为人师表~现在的老师都是人渣~找个律师或咨询一下吧
别再这浪费宝贵时间了这老师太没师德了,他是绝对有责任的。
老师不应该只教孩子书本知识,更应该教他们做人。
这个老师已经严重伤害了你孩子的心理和他的人格自尊。你应该讨个说法。